成都 同志网6月13日整理2003年6月10日,斯塔克(左)和莱什纳在多伦多法院公证结婚后拥吻 6月10日是加拿大安大略省同性婚姻合法化10周年,有些人认为加拿大在同志平权方面已成为国际先锋,但也有人认为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接受能力仍有待改善。
世界日报10日报道,加拿大安大略省上诉法庭2003年6月10日宣布传统婚姻法违宪。数小时后,迈克尔·莱什纳(Michael Leshner)和迈克尔·斯塔克(Michael Stark)在多伦多法院公证结婚,成为加拿大第一对合法的同性配偶。
十年前,这场被称为“双迈”(The Michaels)的婚姻代表了希望、平等、宽容。十年后,这一对配偶莱什纳和斯塔克认为,当年上法院争取同性婚姻法律地位的辛苦战役,让今天的男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LGBT)有了被社会接受的感觉。
莱什纳说:“我认为当时在大众心里,我们是最后一个极受歧视的主要群体。一旦婚姻合法化,你就完全平等了。这种平等的感觉就是那天赢得的。”
安大略省率先承认同性婚姻合法之后,许多省份立即跟进。两年后,加拿大联邦政府颁布中性的民事婚姻法(Civil Marriage Act),全国各地的同性婚姻从此合法化。
对许多争取同性恋结婚权的人来说,他们并未忘记从加拿大法律取得平等的意义。安大略省上诉法庭作出裁决后的一个月内,卑诗省有8对同性伴侣争得结婚权利,其中65岁的罗宾·罗伯茨(Robin Roberts)表示,对同性伴侣来说,结婚权对产生疏离感的家庭大有帮助。他说,他和配偶的婚姻获得法律认可后,配偶因此与20年来不曾说过话的兄长重新培养感情。
虽然有些人认为加拿大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接受能力仍需要改善,但不可否人加拿大在国际同志平权方面的领导作用。
女王大学(Queen's University)法律教授凯瑟琳·莱黑(Kathleen Lahey)说:“只要看看其他主要的民主国家采取这些同样措施所花的时间比加拿大长多少,就可以知道了。加拿大法院清楚说明这些是基本人权的问题,我认为这提高了社会对同性婚姻的接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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